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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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載員工回家

我是一位高中學生,之前到一家餐廳打工,本來五號應該是要發薪水的日子,可是老闆沒付全額,而且還是用匯款的方式,不是拿實質的薪資,之後有去爭取不過老闆一拖再拖,而且事後還說  :  我之前下班載妳回家,也要不要算油錢?麻煩你請計程車司機估算一下,我再從你薪資裡面扣除。

請問關於下班後載工讀生回家後,算油錢再從薪資裡面扣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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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匯款也是工資給付的方式之一,並不一定要以現金方式給付。

不過未全額給付,除非有事先約定,否則可能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至於接送勞工的問題
如果公司提供交通車協助,且需要收費
應事先將相關規範訂定於工作規則中
即使是個案,並非適用所有勞工
也應事先約定收費標準,使勞工可選擇是否搭乘
並須經勞工同意,約定於工資中扣除
若未事先約定,卻於事後直接扣薪,同樣有違反上述勞基法第22條第2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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