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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職災嗎?
請問 我上班第一天時 中午外出吃飯時車禍算是職災嗎?中午要出去吃飯時,我還有問說:外出吃飯需要打卡嗎?她們公司人員回答我說不用
車禍當下我有致電到公司說:我人現在車禍,下午不能上班,處理好車禍事宜後,當天下午又在打電話跟老闆娘說:我必須請假一兩天療傷,老闆娘說好
在第三天傷勢傷口有點嚴重發紅,我的先生說要我拿著就醫證明在請假時,就接到老闆娘打來說要我不用再去了,覺得很無助,我證明都備好要請假,第一天上班也沒加我勞健保,據我了解一般公司第一天上班,就會在報到當天早上收走證件先辦理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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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勞工保險局依法訂定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被保險人於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如雇主未規定必須於工作場所用餐,而為必要之外出用餐,於用餐往返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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