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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勞務者,可不給予該時段薪資,然不應多扣
可參勞動部 勞工遲到的時段,是否仍應納入工作時間計算?
勞工上班遲到之時間,因未提供勞務,雇主得就遲到時間比例扣發當日工資。雇主如允勞工得以請假方式辦理,尚非不可;其請假之最小單位,得由勞雇雙方自行議定,但雇主仍不得片面規定該等遲到時間均應以請假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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