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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育嬰留停 今日新聞稿 白話重點整理
1、不管是父親,還是母親,都可以辦理留職停薪,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父母不能同時請領一個小孩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3、所以如果是1個寶寶,可以父親或母親先請領6個月津貼,之後錯開,換另一個人請領。
4、如果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或是雙胞胎,就可以父母同時請領。例如1~6月,爸爸先請A寶的,媽媽請B寶的;之後7~12月,對調過來,爸爸請B寶的,媽媽請A寶的。
相關函釋 :
1、勞動部民國 107 年 02 月 12 日勞動條 4字第 1070130162 號函
>針對雙胞胎,可以同時請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
2、勞動部民國 108 年 02 月 21 日勞動條 4字第 1080130174 號函
>針對同時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可以同時請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
至於今天新聞稿提到的107年8月的函如下:
https://laws.mol.gov.tw/news.aspx?msgid=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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