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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公司搬地址,有安排交通車接送,但不想接受,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曹新南專欄』公司搬地址,有安排交通車接送,但不想接受,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HR

 

勞工A:「為何我沒請假沒遲到,月薪只有22,941元,低於基本工資?」

 

勞工B:「月薪23,800元,老闆說一小時99元,這不是低於基本時薪158元嗎?」

 

勞工C:「10/5報到,11/5領薪水,為何沒有一個月月薪?」

 

勞工D:「勞基法沒有試用期規定,所以公司不能跟我簽試用期!」

 

勞工E:「公司搬地址,有安排交通車接送,但不想接受,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最近看到一些問題,誠然有不少雇主不熟勞動法令,或是刻意違法,但也有許多勞工對勞動法令也不熟悉。勞工不熟悉法令的狀況,可能也會造成對法令的曲解,或是以為雇主違法,導致雙方互信基礎降低,影響工作表現,甚至引起勞資衝突。

 

雇主有必要將勞工的相關權益講清楚,才不會造成誤會,不過有些時候,可能雇主不清楚勞工哪裡產生誤解,例如雇主代扣勞健保費,所以沒有主動講,這時勞工也應主動詢問,而不是不詢問卻主觀認定雇主違法,這樣不是很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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