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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雇主以多報少是有刑責的!

『曹新南專欄』雇主以多報少是有刑責的!-HR

 

今天看到一位朋友提問,他的薪資是28,000元,但是雇主是用最低的23,800元來投保,這樣對自己有沒有影響?

 

當然是有的,雇主沒有依實投保,會影響到勞工的保險權益,講白點,就是發生要給付事項時,拿到的錢會比較少。當然雇主也是有責任的。

 

一、對勞工的影響

(一)四項應投保或提繳:勞保、健保、就業保險、勞退6%。

 

(二)投保金額高低會影響到的:勞保、就業保險、勞退6%。

健保部分不管繳多少,得到的醫療資源都是一樣的。

 

1、勞保部分:

(1)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

(2)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只要發生上述應給付事項,都是「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來給付,因此若是被雇主以多報少,自己拿到的給付金額就會變少。

 

2、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包含了「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健保補助等」。

以「失業給付」為例,是以離職退保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按月發給,最長可領六個月。

假設原本就業保險應該投保45,800元,應該可以領到45,800元 X 60% X 6個月 = 27,480元 X 6個月 = 164,880元。

但是雇主若是只用23,800元投保就業保險,失業給付金額為23,800元 X 60% X 6個月 = 14,280元 X 6個月 = 85,680元。兩者就差了79,200元。

 

3、勞退6%

這是雇主全額要出的,提繳到勞保局的勞工個人帳戶中,所以若是雇主少提繳,自然就是勞工的直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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