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321
置頂

安靜離職 → 安靜解僱?從判決來看「雙務契約」對職場管理的影響!

安靜離職 → 安靜解僱?從判決來看「雙務契約」對職場管理的影響!-HR
▲安靜離職 → 安靜解僱?從判決來看「雙務契約」對職場管理的影響!(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愛玩課 鄒靜修

繼「躺平」之後,「安靜離職」也大火!什麼是安靜離職(quiet quitting)?就是「別把你的工作太當回事兒」。這個名詞在TikTok上帶來了上千萬的瀏覽量,因為一些年輕的職場人士拒絕接受「在事業上要超越期待值」(go above and beyond)的理念,便將這種工作熱情不高的態度視為某種形式的「辭職」。

上班族放棄積極進取,只做好最低需求的份內事,無酬付出的「奴性」不在詞典中。就是不爽就不要做,也真的不多做!

然而,不是只有員工可以採取「安靜離職」的態度上班,雇主也可以決定「安靜解僱」(Quiet firing)躺平的員工。

用「安靜解僱」回應「安靜離職」,那不是一個負能量循環嗎?
怎麼辦?

在工作中實際設置邊界。直言不諱地說什麼是行不通的,什麼是行得通的!

Forget 'Quiet Quitting.' Here's How to Actually Set Boundaries at Work。

法院也會教管理!

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60 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9 月 08 日

  • 僱傭契約為雙務契約,受僱者主要給付義務應係提出約定之勞務,雇主主要給付義務則為給付報酬,二者互為對待給付之關係,若完全免除提供勞務之義務卻仍享有對待給付,應非僱傭契約之本旨,已有破壞誠信履約之私法自治之重要原則。

  • 關於員工薪資之調整,法律並無強制雇主每年應予調薪,調薪之決定由雇主為之,員工並不得要求雇主須按一定調薪幅度予以調薪。雇主原則上係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或稱考績評定)結果決定調薪與否。

  • 績效考核為雇主對其員工在過去某一段時間內之工作表現或完成某一任務後,所做的貢獻度之評核,並對其所具有的潛在發展能力作一判斷,以了解其將來在執行業務之適應性及前瞻性,作為調整薪資及考量升遷、獎懲之依據。

  • 績效考核涉及雇主對員工功績、品行、能力、工作態度等之綜合評價與判斷,為企業經營組織之事項,係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及其與工作權內涵之營業自由範疇。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勞訴字第 28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2 月 21 日

從給付義務

  • 兩造約定之工時採實際行車時間即行車紀錄器所載行車時間為計算基準等語,然原告之核心工作為駕駛遊覽車載運旅客,人車依附程度極高,尚負有車輛維護、保養 ,及於行程中持續保持聯繫、填寫派車單及各項報表等。

  • 勞工處於可隨時被要求工作之待命時間,自應計入工作時間,而非屬於身心完全放鬆之休息時間,是系爭約聘工作契約書約定以實際行車時間計算工時 ,不僅與勞基法為使勞工之勞動條件獲得最基本保障,以實現保護勞工之立法目的相悖,且不近情理,應認該部分約定無效。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