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爆發媒體報導涉嫌盜用、重製我攝影著作一案,因為那則報導掛名記者朱OO於他個人臉書公開回應本人,劈頭便重砲抨擊我「顯然非專業媒體人」、「是非不分」、「同情曾聘用我的公司」等語,聲稱他只負責採訪撰稿,新聞所使用的圖片與他無涉,強調是「編輯選圖照」所為。意外牽扯出媒體內部分工的責任歸屬問題。
本人2004年,大學一年級即從校園媒體記者做起,退伍後分別於報社、電視台、雜誌、廣播、網媒都有一年以上的全(兼)職工作經驗,就來為大家解說媒體內部究竟如何分工。這裡以報社、雜誌、網媒外勤記者、內勤編輯;電視台文字、攝影記者;廣播電台外勤記者、內勤編播為例,供有志從事媒體者參考。
起首,以我待過以及執行過採訪專案的《華夏導報》、《文大校訊》、U種子、《忠義報》、《蘋果日報》、《聯合報》、《國際商情》(現更名為《經貿透視》)、《零組件雜誌》(CTIMES)、CTIMES英文網、NPOst、《潮人物》、《優渥誌》、《智動化》等報社、雜誌、網媒來說,第一線的外勤記者除了寫稿,還必須負責拍照;如果拍不到,就必須向採訪對象要照片或註明出處使用網路圖片,將圖文完成後,再交由內勤編輯處理,一般出版社的採編流程也是如此。從未有過像朱OO說的那樣,外勤記者只單純採訪撰稿,圖片全由內勤編輯負責(事實上報社多編制有攝影記者,編輯絕非新聞圖片產出者),儼然顛倒是非。
最難忘的一次,是於《蘋果日報》服務時期,我按照以往校園時期的經驗,為自己採訪撰稿、拍攝的新聞下標題,結果主管一核稿電話就來問我:「幹嘛搶編輯工作?」我這才知道原來走出校園,外面的媒體分工如此細緻,《蘋果日報》記者負責採訪、撰稿、拍攝、找圖;內勤編輯負責看稿挑錯字、下標、組版(由記者提供的圖文素材,進行版面組合,包括字型顏色、大小、亮度、特效等)。自此,我再也不敢越界,乖乖處理第一線的圖文就好。
電視台的文字、攝影記者分工方式為:文字記者負責聯繫採訪對象,約定好時間、地點,現場拿麥採訪,決定要用的bite(所以現場多用伸手指或轉麥牌來示意這段是要用的);另一行規是,由於攝影記者要背負的攝影機很重,文字要協助提拿腳架。攝影記者負責扛攝影機、搶好位置、拍攝、in畫面、剪輯,以及後續的新聞帶存檔等。
廣播這塊,同樣由外勤記者採訪傳話帶進電台,圖文(或音檔)同步發布於電台網站;內勤編播主責偵錯,先把話帶聽一遍,並決定話帶是否播出,播出的順序為何,也必須先把記者傳來的稿頭(編播要念的部分)先修潤、順過。偶而內勤編播也需要協助更新電台網站新聞,圖文則多由發稿單位提供。
晚近我加入台灣印象傳媒,擔任特約中英文採訪編輯,執行《COMPUTEX DAILY》等刊物編譯、採訪。內勤團隊不愧為《The China Post》創報元老,分工同樣比照一般報社,外勤記者負責圖文,內勤編輯組版,版面完成後,還會再寄給外勤記者看版確認,避免錯漏。
媒體若爆發著作權爭議,誰也無法置身事外。拿我過去的慘痛經驗來說,搭檔的攝影記者誤用YouTube的幾秒影片,未註明出處,遭版權所有人提告求償;雖然這段侵權影片非我這位文字記者所盜用,但卻是由我建議將專題報導上傳YouTube(為求更廣大影響力,肇因MOD不是家家戶戶有),才導致被蒐證抓包,最終我也鼻子摸摸,跟公司、攝影一起共同分攤了30萬元的賠償。
無論掛名與否、內勤外勤,參與報導產製的媒體人肩上都有一份責任,因此必須格外謹慎使用這第四權,顯然此乃專業媒體人的基本認知與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