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在1111的職缺不開放直接投遞履歷,需要電話聯絡預約面試,撥打電話多次都沒接,親臨店家詢問職缺,應徵的是“煮麵人員”,卻沒有詳細的分工流程,要求卻是先從送餐收桌做起,並且該職缺在1111寫薪資43000以上,到現場卻說明起薪是37000,10.5小時的工作時間,供應兩餐,每餐15分鐘用餐時間(15分鐘用餐+休息未免太過血汗),月休四天還不能自排假。
面試期間還看到收桌人員要求顧客不能拿太多辣椒,看了一下Google評論,只能說不意外。
37000每個月還外加全勤1000、年終1000等各種算法,加上考核後才會到43000的薪水(那就不該叫43000“起薪”),這個1000年終從每個月累積到年底,期間如果離職等於化為烏有,第一次看到這種年終算法,一般企業到職一年至少會有一個月本薪的年終,該公司不但不額外發年終,還從員工每個月的薪水當做額外支出,並且期間離職就不支付也不按比例發放,就算一年累積下來也僅僅只有12000。
更離譜的是老闆娘告知若在第一週離職,每日的薪水將直接以1200計算,每日工作10.5小時,休息共30分鐘而已,還只算1200的薪水,甚至回答求職者“因為你剛來,什麼都不會,我們需要教”這種爛理由,不曉得有哪一個工作不需要前輩帶領就能上手的?就連超商、飲料店,剛入職員工也是從頭學習,以時薪計算,目前法定時薪最低就是168,給不起還想請人,要求多給的又少,標準台灣慣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