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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工商大老們 壓低成本非得以勞工受損為手段嗎

依據報導,工商團體提出了一例一休草案建議,總共有六點,簡述如下:

『曹新南專欄』工商大老們 壓低成本非得以勞工受損為手段嗎-HR

可參 自由時報 「一例一休修法 資方版本鬆綁7休1 可連上122017-09-15

 

網路上轉傳之餘,我已經看到了一片罵聲,不禁感慨,勞資雙方還要撕裂到甚麼程度?

誠然,雇主經營有成本考量,壓低成本擴大營收才可能產生獲利,過苛的限制對於企業經營來說,真的是綁手綁腳。

但是,壓低成本是否必須要以勞工受損為手段呢?

大家表示,一例一休缺乏彈性,尤其是七休一讓大家排班困難,資方成本大增,勞工因為減少加班而賺不到錢。所以資方與勞方都反彈。

但是,何謂彈性?

對資方而言,可以接受的條件是在總工時不變的狀況下,因應營業狀況自由調整勞工的工作時間。

例如今天生意不好,讓員工只上4小時就回家,明天生意好了,就讓員工多上4小時,一週還是讓員工工作40小時,這樣誰也不欠誰?

但是,真的可以這樣嗎?大家想一下最近沸沸騰騰的「負時數」概念就好。

可參拙文:負時數是怎麼回事?

 

對勞工而言,因為雇主表示不准加班,所以收入減少了,想賺錢沒得賺。這也就是說,以往這勞工必須依賴大量加班,才能取得合理報酬。

那麼,為何正常工時所獲得的薪資無法讓勞工生存呢?其實很簡單,就是薪資過低!

 

而我們來看看這次工商團體所提的修法建議版本,基本上就是朝著不用付加班費,不用增加成本,可以任意挪動勞工的工作時間來考量。

例如輪班間隔休息時間11小時,可加減3小時,也就是前一班次下班後,最短8小時就要再上班。大家自己憑良心講,即使能準時下班,扣掉交通通勤時間、吃喝拉撒生理需求時間,還能有幾個小時能睡?(也要一躺平就能睡)這完全把人當機器看,不考慮休息,也不考慮生理時鐘。

大家對醫護行業的「花花班」不陌生吧?有聽過空服員的「紅眼航班」嗎?

 

再如高於一定薪資的勞工都不用簽到,這是要把這些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都改成責任制嗎?不用簽到,如何證明有無給予假日?該給多少加班費?不管在勞檢、在法院,出勤記錄都是勞資雙方攻防最重要的依據,實在不解為何會有此提案。

 

至於其他休息日、加班時數、工時帳戶、特休放寬等都已多有論述,就不再贅述,但這幾個修改的方向都是一樣的:在不增加成本的狀況下,將勞工的工時運用到極致。

但是,這就表示雇主不會想幫勞工加薪,因為唯有本薪不夠養家活口,勞工才有意願配合雇主的彈性調整,甚至非常積極主動的要求爭取加班,不允許加班還會翻臉!

不加薪,但是勞工的休息時間被破壞了,不管是變得更零散,或是休息時間不夠,不只影響勞工的身心健康,更對國家整體發展不利,身心不健康的勞工代表整體生產力的下降。

國家的政策,不只要保護全國的勞動力,更要思考整個社會與文化的延續與傳承,現今,多數家庭必須要雙薪才能養得起下一代。但是父母都工作,而且都加班的狀況下,下一代的成長會是正常的嗎?

現在,我們的勞動結構,正在破壞國家整體競爭力,正在解構「家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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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新南 <看更多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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