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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勞動法令如何入門?

『曹新南專欄』勞動法令如何入門?-HR

#我的勞動法令自學之路

不管是人力資源,或是勞工,只要是在職場上,幾乎各項行為一定存在著法律關係,尤其是勞動法令。可以說,絕大多數人都與勞動法令會有關係。

我們經常會碰到,每天上班幾小時?一個月可以休幾天?國定假日該不該放假?請假怎麼扣薪?加班為何說只能換補休?

以往,我們都是想說好好認真上班,這些都是公司怎麼說就照做。但是,怎麼好像不太對?

很多年前我的一份工作,公司規模不大,沒有專職的HR,有位會計處理各相關事項。第一次我拿到薪資單,勞健保代扣的數字比之前的公司低很多,會計跟我解釋說:「現在保到最低,繳的保費最少,等到了退休前五年再調高就好。」當時只覺得這家公司不老實,但好像也不能怎麼辦?

 

就這樣一路下來,越來越覺得勞動法令很重要,但我們卻對這些條文很陌生。即使是從事HR工作時,也經常是碰到一個問題,甲專家說這樣,乙顧問說那樣,但不管誰說的,似乎都怪怪的?

 

也因此,我開始思考,沒有法律背景,念的不是人力資源,該如何學習呢?

以下是非體系化、非全面化的,也非正統的個人學習歷程摘要,也是我的自學之路:

 

先熟悉法條用語

#先背熟「條、項、款、目」

這是所有法律條文都要遵循的書寫架構,我們常聽人說某某法第幾條第幾項,一定要清楚講的是哪一段文字,才不會誤解鬧笑話。

的部分,法律會直接寫第幾條,所以第一個條這比較沒問題。

基本上不會標數字,就是以分段來區隔。如果只有句號,沒分段,就還是同一項。

在項之下,每一款會有數字加頓號,一、二、三、...餘下類推。如果條文不分項而僅有分款者,稱某款時,不須冠以項次,所以是講「第幾條第幾款」,而不是「第幾條第一項第幾款」

在款之下,每一目是用括號,沒有頓號,如(一) (二) (三)...這樣子。

可參考:法規及行政規則格式撰寫原則

 

#清楚「應、得、但書」等常見用語

:一定要,法律強制要做的,不做違法。

:可做可不做,非強制義務,這裡要注意,法律上這個字讀做「ㄉㄜˊ」,而不是「ㄉㄟˇ」。若是讀「ㄉㄟˇ」,會有一定要的強制性,會和「應」混淆。

但書:條文敘述一般狀況後,若有例外規定,通常會有的「但」字,這就是大家常看到的「但書」規定。

 

#其他用法碰到時再查清楚即可

不用貪心,若是很少見的用語,自然碰到的機會不多,這種就是碰到的,再查找即可,但是既然花時間查找了,雖然不至於能很清楚,但至少要有印象。

 

從問題出發 去深入法條/細則/函釋/判決

 

直接看法條,我想大多數人都跟我一樣,每個字都認得,但它所代表的意思未必那麼清楚。而且,大多數人也一定如此,就是碰到問題了,才開始找答案。

大概的方式是:先找問題、想關鍵字去google、查看專家或老師的說明,再依據專家的說明,回去查找法條或函釋,必要時再找判決。

目前包含法律條文、函釋都可以用關鍵字來檢索,算是相當方便。不過資訊非常多,很多時候要做個過濾,也要做個保留。

至於問題該去哪邊找?除了自己碰到或聽到的,可以直接在一例一休網站上瀏覽很多朋友提的各式問題。先不看底下的回答,先思考若是自己要回答,該怎麼去搜尋資料,並試著回答。我的經驗是,越逼自己回答,自己進步越快。

一例一休會員提問專區

 

舉個例子,試用期到底該不該付資遣費呢?

主管機關其實之前有函釋,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6 年 09 月 03 日(86)台勞資二字第 035588 號函:「... 三、  至該法施行細則修正後,有關「試用期間」之規定已刪除,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惟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及十七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勞基法的第十一條是資遣、十二條是解僱、十六條是預告期、十七條是資遣費,所以主管機關的意思是,即使雙方有約定試用期,只要要終止勞動契約,仍然要有勞基法相關的法定事由

 

但是,法院的通說,則認為試用期是勞雇雙方約定,在正式工作前的一個雙方彼此測試的期間,所以雇主可以不會被太嚴格的法條綁死,可以較容易終止雙方契約。

可參考:【吳俊達專欄】關於試用期約定的法律常識?

 

所以,講回來,若主管機關與法院見解不同怎麼辦?這仍要看每一個個案實際來認定,法院保持司法獨立,以便萬一主管機關裁罰錯誤時,還有可救濟之處。所以除了主管機關的見解,法院判決也要慢慢涉獵。

 

善用查找資源

以下是幾個我個人在查詢資訊時,一定會去找的網站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尤其是用關鍵字搜尋函釋很好用,下關鍵字時可以多試幾次,例如:分別搜尋「加班」與「延長工時」這兩組字,你會看到不同的結果。

時間夠多的話,相關的函釋逐筆看,進步會很多。

 

勞動部常見問答

基本上,這裡的內容會比較白話些,也會比較好懂,不過這是主管機關的說明,但未必會附依據,通常是看過這個之後,還是會再去找相關依據。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基本上要查判決,就是來這邊,也是可以透過關鍵字查找,不過這要花比較多時間才好消化就是了。

 

#google大神、臉書大神

很多時候,因為下了一些關鍵字,會看到一些不錯的律師、教授的文章,這些有的是單篇,也有的是網站,例如,勞動視野工作室 https://labor-vision.org/ ,還有許多律師的網站,都是我常會搜尋到而拜訪的網站

 

一例一休勞資大平台

基本上,各專家、老師的好文,相關資訊,我們會都彙整在這裡,所以直接來這邊看也可以。

 

其他資源

#上課進修

若是可以的話,找一個勞動法令概要解說的課程,好好完整聽一遍,可以很快先建立基本概念。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事務學院

免費資源,不過熱門課程經常被秒殺,還沒加入的記得先去完成註冊,不要等報名開始才去註冊,這樣等你註冊完,大概已經額滿了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有許多類型,不止勞動法令,也有各領域的專家、名師可供選擇

 

#找幾本入門書認真看

若有需要我再介紹幾本書,有些我已在我臉書上介紹過了

 

#本篇私房放送

一例一休新制變革詳解(個人內訓影片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DEgkobG5gk&feature=youtu.be

這是我之前錄製的一例一休內訓課程第一堂影片檔,共計1小時48分鐘,裡面包含了上面提過如何看法條的注意事項,及法條導讀。

(若是本篇的分享與流量有受歡迎,下一篇文章再追加放第二堂影片)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文/曹新南 <看更多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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