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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2/19日到職之薪資計算?

請問:2/19到職,月薪NT31,000,二月份之薪資、勞保和健保費如何計算?
公司會計計算方式如下,請問正確嗎?
1.應領金額:2/19到職(31,000/30×10天=10,333)
2.自付勞保費:級距605/30×(30-18)=242
3.自付健保費:405
4.實領金額:9,686
麻煩解惑,謝謝!
熱門回應

月中到職,工資計算可參閱:【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
二月份比較特殊,因為只有28或29天
實際少了的2天,應該要當出勤來計算
因此2/19到職,應計在職12天,應領工資=31000/30*12=12400元

至於勞健保費
從健保個人負擔405來看,公司申報的投保金額應該是28800
以28800的投保薪資查勞保的個人負擔,金額也符合
健保個人負擔勞保個人負擔
以您的約定月薪31000來看,投保薪資28800有高薪低報的狀況
高薪低報的影響,可參閱:高薪低報權益受損怎麼辦?勞保局告訴您~

此外,您公司會計計算勞保個人負擔的算式是對的
從算式中也可發現,勞保是將2/19投保,視為12天在職的保費
公司會計既然知道這樣的認定,則工資計算應比照辦理,計12天工資方為合理
故您二月份的工資應領12400-242-405=117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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