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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問題提問

請問被資遣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向勞工局申報資遣名單的複本和確認資遣原因嗎?
資遣原因會影響未來的求職或失業相關給付嗎?(資遣原因最可能影響被資遣員工的什麼權力?)
熱門回應

您可以先參考專區專文:『曹新南專欄』被資遣時應注意或請求事項
被資遣,可向雇主要求提供兩種文件:

  1. 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是用來申請失業給付的,上面應該會要載明資遣事由
    至於雇主的資遣通報,與勞工申請失業給付無關
    是讓主管機關知道,有勞工可能需要後續的就業服務
    主管機關不會審查資遣事由是否符合事實,故雇主也無須變造
  2. 服務證明
    這是用來找新工作的,上面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的項目
    所以資遣事由不會記在服務證明上
    (若雇主記載了資遣事由,可要求雇主重開)


基本上,當勞工被雇主通知資遣時,就應該要求雇主說明資遣事由
勞工當下若認為資遣事由不存在
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主張資遣無效,恢復雇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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