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公司換老闆,勞工該注意什麼?
原標:公司換『新老闆』,勞工有什麼自我保護的機制嗎?
HR好朋友 法條小教室
此案涉及:
1.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項第1條(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2.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條(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3.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終止契約)
4.勞動基準法第17條(資遣費)
5.勞動基準法第20條(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
今天的主題就是標題的那兩句話,一位網友私訊我然後就沒有消息了,我可以體會他求助無門的那種心情,所以今天把這個當成分享的題目,我來跟大家討論討論要如何的處理?
一、公司換老闆,要先清楚兩種情況:
公司換老闆其實有兩種情形,一個是原公司被接手,另一個是成立或到新的另一間公司,兩種情況各有不同,待會我們會細部的討論,這位網友也請你看清楚。
二、員工的選擇也只有兩個,那就是『留任』或『走人』:
公司發生組織的變更,勞工一定會有恐懼或疑慮,小弟曾碰到過公司倒閉,所以我可以體會那種心情,但記得遇上這種事情時,勞工的選擇就是留任或走人,切記長時間的抗爭不會是一個選項,因為時間拖越長,對勞工會是大大的不利!!
▼狀況四象限
三、四種象限,有四種不同的狀況要處理:
新公司+員工留(綠色)
新的公司意謂者完全不同的統編、公司名字與負責人,如果員工選擇留任的話,以下幾項事情要注意:
1. 新公司承認年資以及年資移轉
2. 舊公司終止合約以及年資結清
3. 勞動條件重新議定以及勞動契約重簽
4. 勞動條件最好不要低於前一間公司
新公司+員工走(藍色)
這種情況跟前一個項目有所不同,一個是加入新公司前就走人,另一個是加入新公司後才走,這個時候勞工要注意的事項:
1. 加入新公司前走那就是要向舊公司要求資遣費
2. 加入加公司後走那就是要向新公司要求資遣費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