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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罷工到底要不要預告?
目前已經有許多大神老師從勞動法角度提出看法,大家可以花點時間看一下。
而從集體勞動關係的角度來看,其實,走到罷工時,對勞資雙方都很傷,通常是前面已經溝通無效之後,工會才會訴諸罷工的手段,迫使雇主答應一些條件。但是,勞工要冒著罷工期間無收入、事後被秋後算帳的風險,不到最後是不會走這一步的。
罷工的目的就是要讓雇主無法營運,這樣才會對雇主形成壓力,從而答應勞工的條件。雇主為了營運,為了形象,經常是必須要讓步,最好的方式,還是前面好好談,盡量不要走到這一步。
而既然罷工含有讓雇主產生壓力的企圖,大家試想,若是預告了會發生甚麼事?
雇主一定是設法應變,即使法律規定爭議期間不能任意終止勞動契約,但是事前改變營運、生產流程,找產業後備軍接替等方式,都是正常且合理的手段。
如果雇主成功應變,營運不受影響,客戶不受影響,那麼雇主還會在意勞工罷工嗎?
當然不會,那麼,這個法律賦予勞工最強力的爭議手段就等於無效了。
因此,從集體勞動關係來看,沒有達到影響雇主營運的罷工,就是失敗的罷工。
當然,雇主也必須設法反制,在合法合理範圍內,都只是雙方攻防的一部分。
例如:出勤獎金、臨時備援人力、客戶服務改變,甚至由雇主方發動鎖廠,端看整體爭議狀況。
也不排除類似我們現在看到的,告訴客戶都是勞工害的。其實,爭議進行中,雇主很清楚已經走到哪一步了,談判有沒有談成,投票罷工等等都是公開的。只差在雇主是不是願意預警,或是順勢不做為,讓客戶譴責勞工。
當然,找不願配合的勞工,不管真假,出來反對罷工,也不是第一次發生。
勞資各自攻防,在合法合理的狀況下,建議大家平心看待,設法不介入。
但是透過這樣重大新聞事件,或許可以讓我們的集體勞動意識更為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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