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好朋友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2679 文字放大 置頂 您好:請問僱主是否每四小時一定要供餐一次? 文字放大 洪淑娟 0 發表 2019-03-04 14:27:27 up vote 0 favorite 0 您好:請問僱主是否每四小時一定要供餐一次? up vote 0 favorite 0 up 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hrfriend 熱門回應 up vote 1 楊朝崴 2115 回覆2019-03-06 12:35:46 勞動基準法第35條的法定義務為繼續工作四小時,應休息30分鐘。 並無要求雇主必須供餐。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PM夥伴攻略】如何跟資料科學家合作?下一篇:107年3月1日起,勞工於內政部所定休假日工作後,勞資雙方得否約定以加班補休替代發給休假日加班費?|簡文成專欄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21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