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164
置頂

投票日排定為工作日對雇主之經營成本較划得來嗎?|簡文成專欄

投票日排定為工作日對雇主之經營成本較划得來嗎?|簡文成專欄-HR

 

問題:投票日排定為工作日對雇主之經營成本較划得來嗎?-回應謝清風(4)


 
回覆:

1.謝清風先生在鼎新知識學院有關「109.1.11投票選舉之公假&出勤工資」直播節目中說,投票日如排定為工作日,不要排定為休息日,對雇主之經營成本較划得來,且奉勸事業單位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將投票日排定為休息日,這是他所犯第5個錯誤。


2.謝先生建議事業單位將投票日排定為工作日的主要理由,係因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釋規定,如該日排定為工作日,雇主應給予具投票權之勞工放假1日,而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例如勞工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24,000元,勞工當日工作時間起迄為08:00-12:00,13:00-17:00,休息時間起迄為12:00-13:00,雇主如給予勞工上午4小時前往投票,勞工於下午13:00-17:00之4小時提供勞務,就下午4小時之加班,雇主僅須給予400元加班費;惟雇主如與勞工協議排定為休息日,上午4小時前往投票,勞工於下午13:00-17:00之4小時提供勞務,就下午4小時之加班,雇主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予600元加班費。乍看之下,雇主如將該日排定為休息日,應給付之加班費較排定工作日多200元。


3.然,謝先生之見解顯然「見樹不見林」,未能以較全觀及宏觀的角度來評估勞動成本及對企業管理的影響,茲說明如下:


(1)以投票日該週均出勤5天比較:
(A1)假設甲勞工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24,000元,甲勞工週1至週5為工作日,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週6為其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週6遇投票日,其當週所得工資為5,600元(計算式:800元*7日),平均出勤時間之每小時工資為140元(計算式:5,600元/40小時)。
(A2)假設乙勞工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24,000元,乙勞工週1至週4及週6為工作日,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週5為其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週6遇投票日,乙勞工如於週6放棄投票,加班8小時者,乙勞工當週所得工資為6,400元(計算式:800元*7日+800元),平均出勤時間之每小時工資為160元(計算式:6,400元/40小時);乙勞工如於投票日上午前往投票,下午4小時加班者,乙勞工當週所得工資為6,000元(計算式:800元*7日+400元),平均出勤時間之每小時工資為150元(計算式:6,000元/40小時)
(A3)從前述說明可知,不論就雇主給付勞工當週之工資總額,或雇主給付勞工當週之平均出勤時間每小時工資額而言,投票日如排定為工作日均高於投票日排定為休息日。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