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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

為公司的公關回應與危機處理的能力搖搖頭

本件有兩點比較值得分享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 雇主知悉性騷擾事件即應「主動」介入、調查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性平法 第13條第2項)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 應保障申訴勞工,不得有 #不利對待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性平法第36條)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3條第2項即明文:

「雇主於 #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因此可知性騷擾防治是雇主的「#義務」!!

(也可參考:https://reurl.cc/9ZErma )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即便 #勞工未提出申訴,但雇主「#知悉」時,就應介入與處理!!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並非一定要勞工提出「申訴」,雇主才需要進行調查、糾正

此外,按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六條,更明文:「性騷擾之申訴得以 #言詞 或書面提出」

褲子都脫下來了還屬於「疑點重重」的性騷擾案件!?|勞資手札-HR勞工只要向雇主明確表示,申訴即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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