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QA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0 回應: 3 閱覽: 237 文字放大 置頂 國定假日 文字放大 顧燕楸 20 發表 2017-04-20 17:07:16 up vote 0 favorite 0 老師好 新進人員 於4月19日到職 4月3日 4月4日 兩個國定假日已經過了 是否還必須補給 新進人員 兩個4月的國定假日 謝謝 國定假日會員提問補休 up vote 0 favorite 0 up 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熱門回應 up vote 1 詹項守 2601 回覆2017-04-26 16:08:30 1.看貴公司有沒有先行將國定假日調移到4/19之後,如有則依照行事曆休假即可。 2.如沒有,因為到職日才開始起算,4/3、4/4已經過去了,無從追朔。 up vote 1 郭國平 2575 回覆2017-04-26 14:24:23 答: 1.員工之服務年資自報到之日起算,4月19日到職則所有相關權益均自該日起算。 2.因此4/19(三)到職,自當無法享有4/3(一)及4/4(二)2天國定假日放假之權益了。 up vote 2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7-04-20 17:21:11 如果公司有將4/3和4/4的國定假日,調移至4/19之後 那4/19到職的員工可以跟著公司放 如果沒有調移,到職前假期並沒有追溯補放的理由和法源依據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乳癌死角!小心乳腺末端乳房腋尾處下一篇:交大汪汪週!擄獲各種芳心的校園狙擊者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1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