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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國定假日調動需經勞工個別同意,如有少數員工不願同意,應回歸單位內協調,當天若前來公司也無法上班。
2.假如還是無法,則無法律效力,無法調整這幾位員工的國定假日,5/5仍為上班日,由於是歸責於雇主之因,致使勞工無法提供勞務,勞工不須請假、補假,並且雇主須給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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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國定假日調移需經勞工同意後,惟如少數幾位勞工不同意,宜請單位主管妥適溝通後為之。
2.有關勞資關係的定位,宜請宣導《利》則兩合;《害》則兩分,惟有勞資互利才能共創雙贏。
3.至於5/1(一)調整為上班;5/5(五)調整為放假日,員工如仍到公司上班,但因公司該日放假,造成無法提供勞務之問題,鑒於勞動力無法儲存之特性,該員工是無須辦理請假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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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知:國定假日調動需經勞工個別同意
所以一般經常會在國定假日出勤的行業(如餐飲業、零售業),
可能會先在勞動契約註明,預先在訂定契約時就取得勞工同意
但依您所述,您公司應該不屬於經常調動國定假日的行業
大約不會先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那就仍要嚴守「經勞工個別同意」了
嚴格來說,勞工不同意5/1調移,則5/1就仍是勞工的國定假日
5/5仍是勞工的工作日,公司若沒開,是公司受領勞務遲延
勞工不需請假、也不需補上班;公司應照給5/5當日工資
少數一兩位勞工不願調移,可能這少數的勞資關係已有危機
可能必須回歸公司內部管理層面解決
建議多與勞工溝通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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