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10 閱覽: 6475
置頂

4週變形工時的加班費

我是醫療服務業的
所以適用四週變形工時
假如說我們四週的排班是週休二日
但是平日每天都上10小時的班
那四週下來共200小時
比法定的正常工時(160小時)多了40小時
那加班費應該如何計算?
p.s.我的月薪是36000元
熱門回應
accepted

看了詹老師的回覆,聯想起另一個可能算法,說明如下:

採用四週變形,未必有操作調移工時,而形成空班
有可能只採用其中調移例假日、休息日的部份規則
尤其醫院若實際上四週上足20天班、每天10小時
似乎工時調移與否,對作業上並無差異
甚至相較之下,空班的加班費反而比較貴了

因此有可能實際上未調移工時,直接於每個工作日加班2小時
如此每天的加班費都是只有前兩小時4/3
四週延長工時計40小時,加班費=200*2*20=8000
一個月加班費大約會是8400、8800、或9200

由於您問題中提到每日10小時班,直覺上認為有調移工時
忽略了直接計算每日加班費的方式
估計企業若思考及此,應會避開空班加班,而改以平日加班
若此,則您二次提問中提到一個月加班23小時,加班費即為4600元

回覆吳育倫
您的問題恐怕無法確切回答您
由於去年已經是每週40工時
若一週上班六天,勢必要根據班表確認哪幾天是工作日?哪天是以往俗稱的休息日?
且四週正常工時計160小時,應以四週循環的班表檢視加班費
一個月可能跨兩個四週循環,就要檢視兩個四週循環班表,才能計算整月加班費
而非單看整月工時

可以確定的是,公司透過減少單日工時,以達成增加工作日的作法,是違法的!

變形工時制度只允許將某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是合法延長單日正常工時達10小時的制度
並不允許分配到非工作日以增加出勤日數

每週40工時,原本就是希望能讓勞工享有週休二日
但過往就是有太多企業用每年/月總工時的概念
透過減少單日正常工時,要求補時數,增加出勤日
使勞工無法實質享有週休二日
這也是一例一休新制將休息日寫入勞基法,並加上高額加班費的遠因

此外,以您提及的工時6.5小時,應該已經排除休息時間
這樣的話,13小時的工時已超過12小時的上限,也已違法
比較有可能的算法
前二週的週三都以加班5小時計算
後兩週週五以加班5小時計,週六以加班1.5小時計,
週一~週四挑一天以加班6.5小時計
不過這絕對不會是公司的算法
建議直接向當地主管機關反映
透過勞檢,根據公司的解釋,再重新計算加班費

各位大大們,你們好,我也有類似的問題想問,

我也是四週變形的情形,假如薪水一樣以36000一個月來算,希望以去年度2016年四週變形工時來算加班費。

當月其中二週的時數,如下,星期一6.5小時,星期二6.5小時,星期三13小時,星期四6.5小時,星期五6.5小時,此二周都上五天/周。

當月另外二週的時數,如下,星期一6.5小時+星期二6.5小時+星期三6.5小時+星期四6.5+星期五13小時+星期六9.5小時,此二週都上六天/週

而我的當月總時數178.5小時,比原本應上時數多了10.5小時,我該如何算我的加班費呢?

答:

1.四周變形工時之排班原則如下:

  (1)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

  (2)得將其 4 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致每日正常工時至多為 10 小時,每 4 週工時不得超過 160 小時;

  (3)勞工每 2 週應有 2 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每4 週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8 日。

2.依本案所述四週中已週休二日,如該寺週中無國定假日,因此 您的延長工時加班應落在“因挪移正常工時至其他工作日致免出勤日”俗稱空班,因此40小時如以4天空班當日每天在出勤10小時來計算,其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1)時薪:月薪36,000除以法定工時240小時,每小時時薪為150元

  (2)4天空班每日出勤10小時,因休息日均已休假,假設吳國定假日,因此前2小時以時薪乘1.34;後8小時以時薪乘1.67計算4天加班費為:【(150*1.34*2)+(150*1.67*8)】*4天=(402+2,004)*4=9,624

3.另為便於計算加班費,於排班時先排定例假日,再排休息日,最後再排國定假日,除例假日需符合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才可出勤加班外,休息日延長工時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計算加班費;國定假日需依勞基法第39條工資加倍發給知規定核定加班費。

謝謝詹項守老師與莫瑞斯老師的回覆
這樣我比較清楚該如何去計算加班費了
感謝您們^^

1.若是四周變形工時,每天的正常工時已調整為10小時,在單周40工時的法定表準之下,應該會出現所謂空班的產生,若院方讓勞工上了5天的10小時班,就會多出10小時的延長工時。

2.若月薪為36000元,換算時薪為150元,每週的10小時加班前2小時是4/3(200);後8小時為5/3(250),所以一天是2400,如果照您舉例超出40小時,代表輪了4周,則合計為2400*4=9600元

企業因適用四週變形工時
將某一工作日的工時與工資分配至其他工作日,達到10小時正常工時的目的
則會產生無工時、無工資的「空班」(或稱因變形工時而產生的免出勤日)
如果您公司仍有週休二日,加上休息日加班費成本較高
可推估公司沒有安排休息日加班,而是將空班都安排加班了
(四週會產生四個空班,若都各加班10小時,也與您提到多出的工時相符)

空班本身已無本薪,加班費計算方式與平日晚上加班無異
前2小時4/3、超過2小時5/3,以月薪36000元推算平均每小時工資額150元
因此空班加班10小時,加班費計算:
150*(4/3)*2+150*(5/3)*8=400+2000=2400
一個月通常會跨兩個四週的週期,視班表分佈狀況,可能會有4~5個空班
則一個月加班費可能是9600或12000

以上只依變形工時來計算,尚未將國定假日考量進去
若逢國定假日,且未經勞資協商調移並出勤,則加班費還會再增加!
建議:採用變形工時制度後,一定要以四週循環排定班表
才能檢視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空班等,是否合法分佈
且加班費計算才有依據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