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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制原理與一般曆年制相同
基本上是將週年制特休天數,從7/31切成兩段,再重新組合
原理很簡單,但是各事業單位對切割後的處理方式不同,會造成部份差異
以下只簡單做切割重組的動作,實際上天數取捨,要看雇主怎麼設定
大原則是特休天數不能低於法令規定、特休權利可行使的期間長度不能被限縮
105/12/1到職,106/6/1年資滿半年
從7/31切割,剛好將106/6/1~106/11/31的六個月切成1:2
在切割且不限縮使用權利之下,可以有1天選擇在106/2/1~106/7/31使用
另外2天特休,原則上會切割到106/8/1後使用,
(但如果勞工有在106/6/1~106/7/31使用的需求,建議雇主准予使用為宜)
106/8/1~107/7/31特休算法:
滿半年特休3天*122/183+滿一年特休7天*243/365=2+4.66→2+5=7天
107/8/1~108/7/31特休算法:
滿一年特休7天*122/365+滿二年特休10天*243/365=2.34+6.66→2+7=9天
以上,期間內未休完,都應折算工資
雇主表示106/8/1~107/7/31只有5天,可能是只計算了滿一年的比例
但未看到雇主如何處理年資滿半年的3天特休部份?可能要進一步詢問雇主!
前提是不能低於法令規定,且於每一個年度終結,未休特休一律折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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