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3 閱覽: 8073
置頂

勞保投保薪資(日薪)

請問:以日薪為薪資計算之勞工,在勞保投保薪資上應如何計算?
熱門回應

爬到這個舊文,想討論一下有關短期人員的投保薪資算法

以「日薪x30日」來計算投保薪資,請問這部分有規定或解釋函嗎?

我覺得既然是以日計薪,日薪的基礎又是時薪,
薪資理應已包括例假、休假日的薪水,
那麼,就算日薪人員要以全月薪資來估算投保薪資,
是否該以日薪x22來計算呢?
(或是以其他扣除例休的算法)

總之常理來說不會、也無法上滿整月30天才對不是嗎?@@

您的問題,其實勞保局已經有相當詳細的說明
可以先查詢:部分工時人員及臨時工之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底下節錄勞保局範例說明:
僱用之員工,聘僱期間自106年3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止,每月到工4次(每週三),每日1,500元,全月薪資6,000元,雇主可依上述兩種方式申報:
(一) 部分工時人員:
以全月方式計算投保薪資及保險費,雇主應於106年3月1日當日申報加保,並以全月薪資6,000元填報投保薪資,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歸級為11,100元,雇主並應於106年6月30日申報退保。
(二) 臨時工:
以日薪方式計算投保薪資及保險費,員工每月到工4日(如每週三上工),則雇主分別於其到工當日申報加、退保(每月申報4次),並以日薪1,500元換算月薪(按日薪1,500元×30日=45,000元),投保薪資應申報為45,800元,保險費則每月計收4日。

勞保局也有提供簡單圖示:

部份工時投保勞保

如果有不理解處,可再發問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