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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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特休假算法

想請教大家,

我是2008.12.8到職,我在2015.11.23-2016.5.3休育嬰假,依規定,育嬰假不併入年資算特休,那今年我可以修幾天特休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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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2008.12.8到職,扣除2015.11.23-2016.5.3休育嬰假5個月零10天,至本(2017)年12/7滿8.5年。

2.因此2017年1月1日扣除育嬰留停已滿7年,依新修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第5款略以:總服務年資5年以上10年未滿者,特休假十五日。

有幾點可以協助你釐清公司特休假計算可能的錯誤,希望有幫助。

1.公司的曆年制給法有延遲:照你的說法,2008/12/8到職,第一年的特休假要到2010/1/1才能休7天是不合理的,正常來說第一年的特休應該在2009/12/8就可使用,並依比例給予約0.5~1日特休才對。

2.如過現在已經換成週年制,不應該存在比例給假的問題,即便有留職停薪也是一樣的,留職停薪僅會影響特休起算日而已。。

如果以曆年制計算,則會將週年制特休從12/31依比例切割成兩段,並重新組合

則2015年的特休計算方式:
年資滿6年舊制特休14天*341/365+年資滿7年舊制特休14天*24/365=13.08+0.92=14天

按上面回答,留停後以2009/5/20為年資起算日,2016/5/20滿7年
則2016年度的特休計算方式:
年資滿6年的舊制特休0天(算在2015)+年資滿7年舊制特休14天*266/365-0.92(算在2015)
如果是四捨五入至整數的話,應該會=0+9-1=8天

因此若您2015年曆年制的14天,都於育嬰留停前休畢,2016可能是8天曆年制特休
2017年度曆年制特休計算方式:
年資滿7年的舊制特休14天*139/365+新舊制年資滿7年差額1天+年資滿8年的新制特休15天*226/365=5.33+1+9.29,如果四捨五入至整數,應該會=5+1+9=15天

但公司準備改回週年制,因此就是前面的5+1天,在2017/5/19前使用
2017/5/20起,回到週年制,年資滿8年的15天一次給予,使用期間至2018/5/19

看來與您公司的算法有些出入
觀察數字差異,疑似是將2017年前半段的5天,與2016年的8天,合併為13天
而新舊制年資滿7年差額的1天,與原本2017曆年制後半段的9天合併為10天
如果真的要回歸週年制,這樣算法是有問題的
至少在2017/5/20時,應給予年資滿8年的新制特休15天,才是週年制

首先謝謝莫瑞斯,

公司以前都是用切齊歷年制,按比例分配

今年新的人事+新法,所以今年度開始用到職日

但是因為人事計算我去年的年假是13天,今年是10天

人事解釋給我聽我還是不懂> <

所以才想請教大家(其實是因為我實在搞不懂啊@@)

您未提及公司計算特休的方式,暫以週年制試算回答

2008/12/8到職
2014/12/8年資滿6年,享有舊制特休14天,使用期間至2015/12/7
2015/11/23~2016/5/3育嬰留停共163天,不計年資
視同將到職日延後163天,以2009/5/20作為新的年資起算日
換句話說,您要到2016/5/20才真正年資滿7年
2014/12/8~2016/5/19都是年資滿6年的身份狀態
如果您滿6年的特休已於留停前休畢,則2016/5/4~2016/5/19不會有特休
2016/5/20年資滿7年,享有舊制特休14天,使用期間至2017/5/19
2017/1/1新制上路,新舊制年資滿7年有1天差額應補給勞工,使用期間同樣至2017/5/19
2017/5/20年資滿8年,享有新制特休15天,使用期間至201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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