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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休假出國,回程遇颱風飛機無法飛之差勤管理。

您好:

請問若請休假出國,回程時遇颱風飛機無法飛行,多出來的日數如何差勤管理呢?

是補請休假,或者就算其為颱風假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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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所謂的颱風假,其實不能算是假,而且雇主也可以不支薪的,你的狀況拿颱風假來抵充也怪怪的,因為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提及的是,工作地點、通勤路線、居住地,因為是在出國休假期間,感覺上無法完全適用。

如上述,如果公司的颱風天不支薪,勞工又不想被扣薪的話,可自行選擇可用的假別來申請。

答:

1.颱風期間若停止上班上課,目前勞動部解釋颱風係屬天災事變,不可歸責於雇主及勞工,因此停班停課期間是否核發薪資,勞動部雖希望雇主不扣薪,但如果雇主不支薪,目前亦不違法。

2.爰此;所述案例若請休假出國,回程時遇颱風飛機無法飛行,如貴單位颱風停班停課期間不支薪,勞工可請特休假抵充,如特休假請完就只好請事假了!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條
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三)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第1款指的是工作所在地停班、第2款指的是通勤路經地點有停班、第3款是居住地停班
您的狀況嚴格講起來不太能直接適用上面任一款
不過今年5/30,因為蘇花公路於端午連假期間中斷,勞動部曾表達態度:
因蘇花趕不及上班 勞動部:個案認定免請假
如果確實因交通影響,應該還是符合規範,不得有不利處分

不過還是強調:『曹新南專欄』天災不是假 只是可以合法不出勤
勞動部雖希望雇主不扣薪,但如果雇主於颱風停班不支薪,目前也並不違法
所以這時如果勞工願意以特休抵充,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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