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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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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從未告知哪天是例假日哪天是休息日,最氣憤的是休息日到公司代班,公司要求用簽到的方式這樣勞工局要來查也無從查起,更過分的是一天八小時只給一天薪而不是以 前二個小時1.33後二個小時1.66的算法這樣一天少了好幾百元 如果代五天班就少了一千多 ,請問要如何檢舉 拍照太冒險 請問大大有誰知道相關管道
vacationQuestion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2-12 09:04:43
上面已提到,無法得知您的工作場所實際狀況,所以提供的建議有限
例如Email,當然是針對工作上有接觸電腦的人而言
如果您的工作不會接觸電腦,自然就不適用,請自行忽略
舉那幾個例子,只是讓您有個大概的概念:
可以從哪些不同的方向去思考「如何自行紀錄出勤時間」?
至於實際的做法,本來就必須由您自己根據現場環境,再調整方法
旁人的幫忙有限!
如果您仍無法理解,不妨直接向勞工局諮詢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2-09 15:31:41
並沒有限定只能跟打卡鐘拍照
上面還有其他例子
由於無法得知您的工作場所實際狀況,提供的建議有限
請自行根據您工作場所的環境,自行評估最恰當的方式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2-06 11:34:59
有可能是勞檢員要求勞工名冊,挑出兩位人選,由雇主請被指名的勞工進去
從外面看到,以為是雇主指定
至於拍照,不見得一定要拍簽到單
任何形式證明該時間您仍在公司即可
苦命人
1
回覆2018-02-07 19:56:20
請問可以以什麼方式證明該時間我在工場內工作呢?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2-08 08:33:09
上面回覆中,已經提到過了
例如下班前發送mail、Line訊息;或是與公司內的時鐘、打卡機一起拍照,
醫院內有顯示時間的地方應該不少,同時拍到自己與時間即可
部份拍照功能也可以附加時間,下班前自拍,照片上有時間也行
方法可以很多,依照您工作場所的狀況變化,沒有一定方式
苦命人
1
回覆2018-02-02 11:27:21
可是勞動部有派人來抽檢工時,都不了了之,就是公司不可能把我們簽到的記錄交出,先說明一下如果我們簽到就不能打卡,所以即使調打卡記錄是無用處的,另一次來約談也是公司指定派二個人進去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2-02 11:51:56
所以才要自行紀錄,直接於申訴時,提供勞工局
此外,勞動檢查時,當然雇主會指派二人進去應對
但勞檢員其實會要求員工名冊,挑選對象訪談,不會只問雇主指派的人
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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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2018-02-10 09:13:58
幾乎每個地方都有裝監視器,而且您說的方法不是太冒險就是我搞不懂,並且如果是發email是發去哪我頭上一大堆黑人問號
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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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2018-02-09 12:23:33
公司之前被檢舉,有被開罰過,所以他們會猜大概是哪幾個去告的,所以叫我跟打卡鐘自拍,那裡可是有監視器
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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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2018-02-06 10:53:56
記錄的意思是拍照?太冒險了,簽到單就在組長隔壁,約談確實是公司找的二個人進去,還要簽名負起法律責任的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2-02 10:28:43
如果您要申訴或檢舉,可當地勞工局洽詢
可參閱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基本上檢舉之後,勞工局會安排勞動檢查
要求雇主提供出勤紀錄、工資清冊,也可能訪談部份勞工
您若是取得簽到資料有困難,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紀錄出勤
例如下班前發送mail、訊息;或是與公司內的時鐘、打卡機一起拍照
並將資料提供勞工局或勞檢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