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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月薪制基本工資為22000元
勞健保都有個人負擔,公司只是代扣,這部份沒有問題
不過月休8天有少給假的問題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排班制,可否直接規定月休8天?
簡單說,每七天要有一例一休,一年52週,計52例52休,共104天假
加上12天國定假日,一年至少休116天
若只月休8天,一年8*12=96天假,是不夠的
少給假,就要多給加班費
以22000來看,已經沒有內含加班費的空間
因此這部份有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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