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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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輪值津貼算不算固定工資?

您好:

公司有安排輪值人員數名,也就是on call,

有被call到才需出勤,被排到輪值的人一週會給一個基數輪值津貼,

人數少的單位可能一人會輪到1~2週,人數多的單位則是0~1週,

加班費依出勤時數計,國定和例假日則依加權時數計,

雖未依勞基法規定的加班倍率計算,但加上輪值津貼還是優於只依加班倍率算的金額。

這樣有合法嗎?輪值津貼算不算固定工資?需加在勞健保裡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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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值日夜,之前有一篇相關的問答,您可先參考看看:有關值班,加班,公假相關疑問

如果在指定地點值勤,肯定會被認定為全時段都是加班
如果未指定地點,但工作內容與日常工作有關,則出勤時間也會被認定為加班
因此:

  1. 建議接電話後的出勤時間,仍要依法給加班費
    畢竟輪值津貼項目並未與加班費合併計算,主管機關會認為未足額給加班費
  2. 例假日切不可輪值,一旦接電話出勤,就違法
  3. 輪值津貼具勞務對價,也屬於工資
    勞健保投保薪資是以月薪總額比對投保級距
    所以輪值津貼自然也要納入計算
    如果每月金額不固定,可採三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參閱:投保薪資調整之定義及調整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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