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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雇用身心障礙為契約工讀生.只加保勞.健保.卻沒雇主提撥6%.反應後給自願提撥申請表.且說.因薪資不高...等理由.要工讀生可自願提撥.(月薪$16000~18000).雇主違法是事實.該如何幫助身障的孩子呢? 謝謝!
vacationQuestion
楊朝崴
2115
回覆2018-11-01 12:11:08
一般來說有以單位投保勞工保險,就會有勞工退休金提繳。
畢竟兩者權責單位都是勞保局,且勞工退休金為雇主強制義務,故應不會產生此狀況才對,除非雙方關係不是僱傭關係,而是委任或承攬關係(例外狀況),所以您文中所說的狀況確實挺奇怪的。
若當事人不主張,您很難替他們爭取,但仍可向勞保局檢舉,勞保局若收到檢舉案,會要求雇主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