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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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職務加給

您好:

想向您請教一下:本人於105年接任單位的組長職務後,「工作津貼」由一開始上班工作時的2000元變為5000元,總共加了3000元給我。今年初公司將薪資結構更動,將我的「工作津貼」改為0元,新增一個名目為「職務加給」給我5000元,總薪資不變。

近日我準備辭去單位組長一職,公司表明要一次扣掉「職務加給」的5000元。算起來比我原本105年未接任組長時的總薪資還低,因為我未接任組長時早有2000元工作津貼。

請教老師若公司執意要扣5000元請問是否已違法?建議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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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由勞資雙方約定
因此勞動契約的變更,也要勞資雙方都同意
您現在辭去組長職,工作內容也隨之變更
因此是勞工發動變更勞動契約,要經雇主同意
雇主若不同意,而您若也不願再繼續擔任組長,可能要自請離職

薪資結構變更,也算是勞動契約的變更,同樣要勞資雙方同意
變更的內容,與最初的勞動契約無關,視當下勞資雙方協商結果而定
公司變更薪資結構時,您正在組長的職務上
在金額未變動的狀況下,您接受了薪資結構的變更
至於當時「非組長」的薪資結構是否變更,原則上與您無關
不過既然您現在要辭去組長一職
可能要檢視「非組長」的薪資結構是否合理?

依照您的敘述
組長與非組長的薪資差距應該是3000元
升組長,有職務加給,取消工作津貼
那麼辭掉組長,沒了職務加給,是否應該有原本的工作津貼?
這是您要與公司協商的
也就是檢視「非組長」正常應有的薪資結構
看看您辭掉組長後,與其他人的薪資有無差距?
有差距,則雖合法,但不合理
如果與其他人的薪資結構相同,並無差距
那麼您只能評估要不要辭組長

這不是雇主扣薪,是您要重新談薪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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