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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家萍
15
發表
我是106/6/12到職
公司在107/12/20宣布工廠於107/12/30收廠
但我還有10天特休未休,非自願離職單上的離職日期是到108/1/10
月薪10月前為29000,10月開始調升為30000
請問該如何計算資遣費?
vacationQuestion
章家萍
15
回覆2019-01-13 17:52:33
謝謝你的回覆👍👍👍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9-01-11 15:12:28
106/6/12到職,契約終止日108/1/10
年資一年又213天
在107/12/20預告,預告期20天已滿足
依照勞退新制,一年0.5個月的平均工資
您若9月以前月薪29000,10月以後月薪30000,則六個月平均工資應可視為29500
資遣費=29500/2*(1+213/365)=23358元
您也可利用勞動部的資遣費試算系統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