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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制則是按月給薪,例休假即便未出勤亦給薪資,時薪與日薪皆依出勤狀況。
月中到職/離職的問題,可先參閱:【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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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閱:勞工局加班費試算系統
計算方式可參閱置頂文:『曹新南專欄』新版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整理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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