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派遣勞工權益納入勞基法❗️初審通過❗️】|勞動部
立法院昨日(4/22)初審通過了《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9條,及第2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這次要修正的重點如下:
⭕️保障派遣勞工就業穩定:
明定派遣事業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派遣公司就算沒有接到單,也必須繼續聘僱。違者得處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若要資遣,須給付資遣費。
⭕️保障派遣勞工工資權益:
派遣勞工遭積欠工資時,可向要派單位請求先給付工資。若要派單位未於30天內付工資,可公布要派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並要求改善。不改善,可按次處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對於派遣勞工的權益,期盼先將各界有共識的部分儘速入法,先給予派遣勞工最重要的保障。
延伸閱讀
訂閱電子報,一例一休,報給你知
https://lihi.vip/gdzsj
來源:勞動部
圖/勞動部
1手的1例1休快訊,請鎖定 1例1休 勞資大平台 FB粉絲團
https://goo.gl/gtP2Pr
精選工作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