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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時數可以拿來請假這點是沒有問題,至於您請病假公司是要給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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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30天的半薪病假,是用來免除出勤義務的
例假日、休息日本來就無出勤義務,不須請假
所以在30天的半薪病假內,都不影響例假日、休息日工資
超過30天,進入無薪病假
但若只是零星病假,仍只需要針對工作日申請即可
超過30天,又再請連續30天以上的病假,才會將例假日、休息日都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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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超過30天,就進入無薪的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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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處理勞資問題有兩條路線
一是申訴檢舉,勞工局經勞動檢查確認違法情節後,依法開罰
但這只限於行政裁罰,並不會釐清雇主要返還多少工資、加班費、資遣費
(勞工局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
如果要追討工資、資遣費或加班費等權益,要另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同樣是向勞工局申請,兩條路線並不衝突
調解如果失敗,後續就是走法院訴訟追討
覺得權益受損,可向公司當地主管機關申訴
申訴管道可參閱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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