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老年年金一次給付
老師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遇到一個問題就是我的年資已達25年未滿50歲(屬舊制),但是前提之下必須同一家公司,我108年8月14日去申請老年年金,案子到了台北勞保局卡關了,勞保局認定我的公司是屬於不同公司所以沒辦法,我開始敘述我的問題,我家在民國81/05/30在國稅局商業登記成立一家xx壓克力加工所(負責人是我媽),當下公司就只能做一些代工,後來我的父母想做進出口的生意,所以在83/05/11去台南市政府申請公司xx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是我媽)後來xx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換我一直做到現在,我們是屬於家族事業就都一直是同一家公司,勞保局就硬要說xx壓克力加工所跟xx實業有限公司,看不出來是同一家所以老年年金無發通過,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證明同一家公司的方法給勞保局看,或是還有其他方法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
up vote
0
勞基法的精神鼓勵勞工長期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以減少勞動力市場的過度流動,因此,勞基法第五十七條明文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