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3965
置頂

保全業不合理的扣款

保全業不合理的扣款-三節獎金我目前在保全業是跑機動現金班

想轉正職但是卻都讓我有從未聽到的不合理的扣款(ㄧ)制服費 :制服是我自己買的為什麼又要扣這一筆款項
(二)員工预支要扣100~400不等的手續費 
(三)福利金:是用來三大節日 生日禮金 婚喪喜慶公司給員工的福利金?「也就是我的三大節日跟生日禮金由我自己給自己?別人生日家有喜喪也有我的份?」乾我什麼事?我不認識你卻要以公司名義給你們的贊助?
(四)機動正職:是以一個小時130$去算月休6天  這樣合理嗎?
 
熱門回應

1

Q:雇主可以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嗎?

A:勞動部說明,勞動部(前勞委會)於89年10月16日以台(89)勞資2字第0043550號函釋:「…制服係雇主為事業經營之目的,強制勞工於提供勞務之場所或提供勞務之當時所為必要之行為,其或為工作安全之目的,或為勞動紀律之需要,其費用應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之一部分,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不妥當。」。又《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因此勞動部指出,制服費用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的一部分,雇主不應要求員工負擔;如果員工離職前未依規定繳回制服,而致雇主受有損失,應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不得直接自勞工薪資扣除。

 

2

首先要釐清一點:公司是否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如果未成立,扣福利金是違法的
如果有成立,職工福利金條例第5條第1項:
職工福利金之保管動用,應由依法組織之工會及各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共同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辦理
這些福利項目與發放方法,應該是由職工福利委員會制定,而非公司
職工福利委員會是獨立的法人組織,公司只是代扣福利金而已
勞工提撥的部份在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
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以月薪26000來計算,應扣金額約130元

 

3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排班制,可否直接規定月休8天?
依照法令,每七天要有一例一休
一年52週,計52例52休,共104天假
若只月休8天,一年8*12=96天假,都已經少給假,更別說6天

少給假,就要多給加班費
例假日不可輕易加班,基本上會以休息日加班來計算
未給休息日加班費,則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國定假日也是有薪假,除非有調移,換別天休
否則國定假日出勤應依勞基法第39條,加給一倍工資
以上違法事項,罰則均在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
各處2萬~100萬罰鍰

 

4

保全人員適用勞基法第84-1條的責任制,可參閱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既然是勞動部核定公告的責任制工作者
則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核備」,
不受勞基法第30條(工作時間)、第32條(加班上限)、第36條(一例一休)、第37條(國定假日)、第49條(女性夜間工作)規定之限制

只是責任制還是有其基本工資與加班費的相關規定,可參閱勞動部常見問答
且工作時間仍有其規範,可參閱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的工作時間規定: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2出勤日之間隔至少應有11小時。
(二)保全業之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40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

所以:

  1. 所謂每月288工時,是正常工時+延長工時的總數上限
    由於延長工時除了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外,也需勞工個別同意
    所以基本上在訂定勞動契約時,理應只約定正常工時的時間
    即使將延長工時也事先約定加班至上限
    但仍應在班表上註記加班時段、並於薪資計算明細中區分加班費的計算
  2. 既然是另行約定並核備
    則約定書中應清楚記載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國定假日)等事項
    並且,此約定書必須經主管機關「核備」
    如果您對於您的勞動條件有疑慮
    可先確認約定書中是否載明相關內容?且是否經當地主管機關(勞工局)核備?
    若是經過核備的約定書,則有主管機關協助把關
    則您既然接受此勞動契約,理應遵循約定書內容
    若未核備,應先要求雇主送主管機關核備
    否則有違法的嫌疑,可向主管機關申訴檢舉

 

補充

  1. 288小時是正常工時240小時+延長工時48小時
    延長工時是要計算加班費的
  2. 基本工資換算,可參閱:勞動部常見問答
    已約定正常工時240小時來算,基本工資約在28050
  3. 按指引第六點,國定假日可約定加班,但不宜全都加班
    而國定假日加班仍要給加班費
    若約定調移,則要確明調移日期,才能確認是否有給假或加班費

 

5

如果您對相關法條不熟悉,可考慮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
也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雇主足額發給工資與加班費
可參閱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