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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改制]面試與報到薪資結構不同

6月面試的"口頭告知"薪水架構是
底薪+職加+營運獎金+全勤獎金
(入廠後得知9月公司薪水改制,底薪被大幅下修)
但本人是改制後才入廠,並未知曉薪水改制
改制後變為
底新+職加+學歷津貼+營運獎金+全勤獎金(把底薪下修數目改為獎金給予)
如此改制薪水總額與勞健保投保級距不變,
但卻會影響海外派駐加給與年終獎金(底薪+職加)金額
試問薪水算法與面試告知不一樣是否違法呢?

 

熱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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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
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

勞動契約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工資的金額、結構,是勞動契約中極重要的內容
一旦更改,一定要雙方同意
不管是減薪、或是變更新資結構,雇主都應徵得勞工個別同意
為避免爭議,甚至最好有書面同意

未經勞工同意,雇主片面變更勞動契約內容,有違反勞動契約的問題
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雇主如果聲稱已徵得勞工同意,則雇主必須舉證

 

2

其實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都有就業安全的推廣與申訴管道
申訴管道可參閱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也可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勞工局網站
尋找就業安全的相關科室、或是求職防騙的專區網頁,搜尋更多資訊
例如:台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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