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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因應「武漢肺炎」,公司該如何給假給薪?|樂誠勞資顧問

【勞動檢查】因應「武漢肺炎」,公司該如何給假給薪?|樂誠勞資顧問-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近期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持續在全球蔓延,為使疫情獲得有效的管控,對於具有感染風險之民眾,衛福部疾管署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之規定公告該疾病之防治措施;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之規定,違反主管機關針對傳染病所定之處置者,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符合疾管署所定義「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民眾,應遵照該指示進行隔離或相關之健康管理。各項措施如下圖所示:

 

【勞動檢查】因應「武漢肺炎」,公司該如何給假給薪?|樂誠勞資顧問-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針對主管機關各項防疫措施,事業單位有可能面臨之各種請假情形說明如下。


員工本身已遭感染或有感染之虞

若事業單位有員工符合疾管署所定義之具感染風險者,而遭居家隔離或採取自主健康管理導致無法到班時,雇主該如何給假給薪呢?參考下圖之說明。

 

【勞動檢查】因應「武漢肺炎」,公司該如何給假給薪?|樂誠勞資顧問-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員工之家人已遭感染或有感染之虞

此外,若為員工之家人染病或因有感染疑慮而需依疾管署之規定在家隔離或檢疫,或基於自主管理而自行在家隔離休養,須由員工本人親自照料者,員工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當然,除家庭照顧假外,員工也可依自身意願提出特休或補休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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