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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職災勞工保護的新地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擴大職災勞工保護的新地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張軒豪律師
魏千峯律師事務所

20年前,臺灣發生史上最大的職業災害案件,美國無線電公司(RCA)長期違法傾倒有毒物質,不知情的臺灣員工長期飲用地下水慢性中毒,超過200人罹患職業性癌症相繼過世,529名被害人提告,這場官司纏訟20年,過程宛如電影《永不妥協》翻版。

 

2019年8月,最高法院判決其中262人獲賠5億元確定,其餘發回更審,同年12月,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第二波工殤求償案,一審判決RCA等四家公司應賠償1,115名原告總計新台幣23億300萬元,是臺灣職災工殤求償案判賠的最高紀錄。

 

這場工殤史上歷時最長、人數最多的案件,在抗爭超過20年後,合力寫下司法新頁,勝利的背後,很多被害勞工早已離世,生前遲遲等不到的,就是那份名為職業災害的補償。所幸,黑夜雖長,總會迎來白晝,勞動部於2019年12月24日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原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送交行政院審議,這份遲來的聖誕禮物,預計可以讓30萬名勞工受惠。

 

新法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未來勞工保險跟職業災害保險將採取單獨立法,職災給付跟勞工保險就此脫鉤。

目前現行制度,職災保險附屬在勞保之下,勞保最高投保薪資只有4萬5,800元,無法反應勞工實際薪資,這也導致發給職災給付時,只能以4萬5,800元來核算,保障不足;再來,公司勞工人數未滿5人,不是強制投保單位,如果老闆沒有幫勞工投保,一旦發生職災,除非雇主願意積極負責,否則職災勞工拿不到任何給付;而新法將全台4人以下大約14萬家公司、30萬名勞工強制納保,最高投保薪資提高至7萬2,800元,雇主支付全額保費,保險給付數額大幅增加,投保薪資下限隨基本工資調整數額,保障低薪勞工及打工族權益,保險效力從勞工到職日起算,甚至連臨時或短暫受僱的勞工,也有簡便加保的措施,從新版草案可以看出,勞動部想方設法,就是希望強制所有勞工都能納保,以擴大職災勞工及家屬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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