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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合法嗎?競業禁止合理補償是多少?|法律010

許多新鮮人找工作或是做第一份工作時,看見雇傭契約上面寫著競業禁止會覺得有些疑惑,競業禁止的限制是合法的嗎?什麼樣的狀況下競業禁止規定會無效呢?

 

競業禁止是什麼?

競業禁止,又稱所謂的旋轉門條款,指的是禁止你在離職後在其他地方從事類似工作的約定。

 

競業禁止的法律依據與條件?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我國認為競業禁止是「合法」的,但應該符合幾個條件:

  1. 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2. 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
  3. 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4. 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

 

另外,競業禁止也有時間限制,最長不得超過2年,因此雇主不能使用類似於「離職後,5年內禁止去競爭公司上班」的規定。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則旋轉門條款就「無效」,意味著雇主也不能反過來跟你要求賠償。

競業禁止合法嗎?競業禁止合理補償是多少?|法律010-一例一休

競業禁止案例:

舉例來說,A工作契約說「離職後禁止於他處從事類似職務,否則應承擔200萬元違約金」,但卻沒有給予任何補償,也沒寫清楚禁止時間、禁止範圍,這個條款就是無效的。即便A之後去從事類似職務,原雇主也不能索賠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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