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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勞工新三法|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

淺談勞工新三法|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COVID-19

 

所謂勞工新三法包括已三讀通過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尚未通過的《最低工資法》與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中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立法院於民國108年11月15日三讀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明文禁止年齡歧視,保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權益,透過各項措施促進就業,排除就業障礙,以建構友善就業環境。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主要面臨年齡歧視、社會刻板印象等問題,因此《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訂定「禁止年齡歧視」專章,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同時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未來也會強化運用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創業輔導等措施協助在職、失業及退休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智慧經驗與技術,促進世代交流與合作。

簡言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5個重心:「1彈、1禁、3補助」,「1彈」是雇主可以用定期契約雇用中高齡勞工,增加雙方彈性;「1禁」是禁止企業對高齡者、銀髮人才有差別對待;「3補貼」是指政府對失業的中高齡者有相關失業救濟、對在職中高齡或高齡者有職務再設計補助、對原雇主繼續聘用65歲以上勞工有獎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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