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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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在未到職日前要求到公司交接

您好:應徵新的園所8/3到職,但是園所再7/28、7/27、7/30三天,要求到新園所開會,請問要給加班費嗎?

 

熱門回應

您是八月才到職,如果園所要您去開會那就要算加班費,更何況您是八月份才到職,加班費計算就要看當天的屬性是什麼來做計算。

台(81)勞動二字第 33866 號函
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以及台(76)勞動字第 5658 號函
事業單位開早會,如要求勞工參加,此項時間應列入工作時間計算。
其實不管是開會、教育訓練、甚至尾牙,任何在正常工時以外的活動,
除非是讓勞工選擇自由參加,否則只要是雇主要求參加,都要計算工時
而工時累積超過正常工時,就應計給加班費,否則違法

加班費計算可參閱:『曹新南專欄』新版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整理

在工作日,累積工時超過正常工時,就要視為延長工時,計算加班費
若是發生在正常工時以外,就依照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等不同屬性計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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