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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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說要請假

勞工傳簡訊說家裡有一些因素要請假,也沒說要請幾天或者是已經請了三天,又傳簡訊告知還沒處理完再請兩天,打電話也不接,這樣能不准假嗎?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這樣能算曠工嗎?因為沒經過勞資雙方溝通說請就請,電話也沒接.

 

熱門回應

建議您可以確認勞工實際狀況再做處理。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十條:「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從法條上來看,只要是請假,公司就有權要求員工提就醫證明,這是法令的依據。

如果勞工未完成請假手續,請假就不合法,如果之後沒有來上班,就會被視為曠職,因此雇主確實可在合理範圍內要求勞工提出請事假有關之證明(但應從寬認定),若勞工請事假事由為不實,或毫無理由請要求請事故,雇主仍可記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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