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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1.aspx?id=FL072875&flno=6
三-(四)
「婚、喪、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其請假之時數,得參考下列方式計給: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8小時。」
假設平均每週工作25小時
祖父母喪亡的喪假=(25小時/40小時)*6天*8小時=3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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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與正職勞工同樣受勞基法保障,因此相關的權益基本上是一樣的。
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只要符合上述親屬死亡,勞工都可以申請喪假且工資照給。
參考法規:
1.勞動基準法第43條 https://bit.ly/2Bwzk0E
2.勞工請假規則3條 https://bit.ly/2KriaY2
3.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https://bit.ly/2jj7I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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