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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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薪低報

想請問一下,想檢舉公司高薪低報必須要有薪資單,但公司從未給過薪資單,甚至不願意寫清楚明細,總是用一個信封袋上頭寫著一堆數字,每個月底老闆娘用個人帳戶匯兩萬到員工帳戶,下個月十日再用信封袋發剩餘金額,一個月實際領將近38000至46000不等,勞保卻只保兩萬六,能提供的只有帳戶明細,但匯款人又是老闆娘而不是老闆的名字,也沒有薪資單,只有信封袋可以證明,我該如何向勞工局檢舉?

熱門回應

首先公司沒給工資明細依據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罰則在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可處2萬~100萬罰鍰

至於高薪低報您可準備相關資料,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訴
申訴管道: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另可參閱:『曹新南專欄』勞工要求 雇主不得拒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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