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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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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到職日105.07.04,離職日109.11.13
請問,公司特休以曆年制計算有幾天,週年制計算有幾天
麻煩了,感恩
vacationQuestion
一個原則:曆年制給假,不能低於法令規定(即週年制),所以離職時,要回到週年檢視。
不確定您目前休了多少天特休的情況下。
您的您資是四年四個月又九天
依照勞基法規定您有14天特休假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的特休規定: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