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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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試用期內只上班7天半可以領薪水嗎?

我在10/15的時候因為個人身體的原因,只上了半天的班。早上上完班中午就直接回家了也沒有正式的提出離職,隔天公司就傳我10/15當天下午跟10/16都未到算曠職然後變成自願性離職。

到後來11/10的時候遲遲未收到公司的薪資,11/17有傳E-mail給公司請公司補上7天半的薪水,但公司都沒有回應
請問這樣可以要求這7天半的薪水嗎?
 
熱門回應

不確定你實際的到職日和你正式離開公司的日期。

假設你早上上完班中午就直接回家了,您有和公司請假嗎?

病假30天內都是半薪,如果您沒和公司請假直接離開也未告知,10/16也沒有去上班,公司當然能算你曠職。

假設你有請半天假,10/16也有正常去上班公司是不能算你曠職的

如果公司要資遣您必須符合資遣相關規定

可參閱:被資遣時應注意或請求事項

 

你要離職的話必須按照離職預告告知公司

離職預告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結論

假設你10/15當天下午之後都沒有提供勞務,原則上11/10~11/17公司是不用給您薪水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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