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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算法

今年更改週年制

我的到職日104/8/10
如果從110/1/1-110/8/10 這樣有幾天特休
那如果我110/2/28離職那會有幾天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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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特休資格的取得,有兩個條件
1是工作滿一定期間,也就是看年資,年資未滿,就無法取得
2是繼續工作

您的狀況來說,原則上離職時要回到週年制來計算,因此週年制的特休天數計算,是從勞工「到職日」那天開始起算。

到職日104/8/10~110/2/28離職,年資5年5個月又4天,特休天數是15天。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的特休規定: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這邊推薦您可以下載參考:1111個人版特休試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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