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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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要求PT回家學習 / 出作業給PT

因為以往打工都是邊做邊學 而且就是有算薪水的

但目前的打工會遇到的是

 

面試當天就給一份資料要求回家背 正式上班第一天就考 考不過就不錄取

接下來連續兩三天上班都繼續給新資料 (如飲料怎麼調 貨物擺放位置) 要求回家背 回家看

而且還會出作業要求我回家完成後拍照給她看

(例:寫出OO飲料的製作流程  我就要寫完拍照)

 

 

我個人認為如果是上班時間邊做邊教

自己回家要複習 還屬於合理階段

但這明確的是要求我在下班時間還在做公司要求我做的事 (她給題目的時間是我下班之後)

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熱門回應

只要有提供勞務,上班第一天原則上就要給薪水。

至於下班時間還在做公司的事情,只要是超過班表所規定的下班時間就要計算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可參考: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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