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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此篇說明 部分工時一例一休秒懂大補帖
不過要先確認您的公司是否有比照政府行事曆出勤 :
1、有比照,則2/27(六)為休息日、2/28(日)為例假日不得出勤、3/1為國定假日,各依不同屬性有不同加班費。
一般狀況下,部分工時人員不是用變形工時制度,只有比照政府行事曆出勤的可以,可參上述文章內第五點說明。
2、沒比照政府行事曆,一般多為服務業、餐飲業等行業,多數是排班制的。
這種時候,政府行事曆就不適用,PT人員就必須嚴守一週內有一例一休的規定,這時要看班表怎麼排,未必週六就是休息日、週日就是例假日。
這種狀況下,2/28該日就是國定假日,該日出勤給予雙倍,所以也沒有補班問題,2/27或3/1若有排定出勤,且原本就是正常上班日,就是正常薪資,並無加班費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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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3月1號上班就是正常的時薪就好了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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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你實際的班表,原則上依照法令每七天要有一例一休
2/28是例假,2/27休息日,3/1國定假日
2月28日為「和平紀念日」,屬於休假日(國定假日),當天應休假且工資照給。然而因當日適逢例假,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應另行補假,因此補假於3月1日(星期一),致成總計3天的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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